新闻稿

03
08月
2017

太子湾租赁地块搬迁 中集将获约5亿补偿款

发布者:中集集团

83日晚,中集集团发布公告,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南方中集”)当日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蛇口”)签订协议,因招商蛇口太子湾项目用地开发建设需求,双方友好协商,南方中集将从该地块租赁的用地上撤场并将用地退还给招商蛇口,而招商蛇口将给予相应补偿款,金额为人民币494,894,588元。

 

据公告资料,中集集团自1980年起陆续向招商蛇口的前身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承租了位于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以北的SKS201-01SKS201-04SKS201-08号(蛇口地块编号)的三宗土地(面积合计61,005.5平方米,合称“租赁用地”),并投资建设了厂房、办公楼等建(构)筑物用于旗下全资子公司南方中集的生产经营。2007年,南方中集向招商蛇口续租了租赁用地。

 

2011630日,招商蛇口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受让了深圳市太子湾片区K202-0014号宗地(简称“太子湾项目用地”)。招商蛇口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对太子湾项目用地进行分宗及开发建设工作。中集集团租赁用地位于太子湾项目用地范围内,因开发需求,双方协商搬迁事宜。

 

经过协商,为配合太子湾项目整体开发,南方中集在租赁用地的厂房进行了一系列搬迁安排,发生了搬迁费用,承担了停产、停工等损失。根据招商蛇口与中集集团共同委托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76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成本法对南方中集因太子湾项目整体开发而被收回租赁用地的搬迁损失价值进行了评估,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搬迁、停产停业等相关费用,确定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94,894,588元。

 

中集集团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搬迁补偿有利于该公司把握深圳城市发展和更新改造的机遇,实现现有资源的商业价值,提升公司的整体效益和股东回报,符合整体战略发展目标和长远利益。同时认为,《补偿协议》的条款由订约双方公平磋商达成,补偿款依据由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师的评估报告厘定,属公平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益,本次搬迁补偿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业绩带来正面积极影响。

 

另据公告资料,为了配合太子湾项目的整体开发需要,南方中集已于2007年起逐步安排搬迁及停产。为弥补南方中集停产搬迁所造成的产能不足,中集集团已在深圳坪山投产了新的集装箱生产线,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搬迁补偿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中集集团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